第一条 为建立和完善保健品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,提高保健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会章程,特制订本准则,以供全体会员共同遵守。

第二条 本准则所称保健品行业包括从事保健品(保健食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)的制造商、经销商、原料供应商、研发单位、检验检测单位(含外商、台港澳地区和外省投资的企业),以及与保健品行业相关的其它单位

第三条 行业内从业人员要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,做到依法从业,令行禁止,恪尽职守。

第四条 行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诚信为本,重合同、守信誉,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,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。坚决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决不损害用户利益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保健产品相关保密协定,严格执行行业企业相关保密制度,保守行业企业秘密。   

 坚持创新发展,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。包括思维创新、观念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,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,不断优化设计和产品。坚决杜绝知识产权侵权行为。

 坚持奉献社会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,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、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;廉洁自律,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。

 坚持团结协作,良性竞争。各会员单位之间要在相互尊重、促进融合的宗旨下加强联系,交流经验,扩大合作,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,形成合力,形成团结协作、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

 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。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,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。重视各类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,积极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,建设企业文化,铸造企业精神,增强职业道德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
 会秘书处负责本准则的制订、修改、实施、监督、检查和管理工作。

第十条 本准则2022年度第二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,由会负责解释。